檢測項目:鋰電池貨物運輸條件鑒定
檢測標準:《UN38.3概要申報表》,《UN38.3試驗概要》
檢測周期:5-7工作日
鋰電池是一種具有鋰離子濃度差的化學儲能裝置,正負極材料具有不同的電化學電勢,中間被隔膜隔開。充放電過程中只有鋰離子可以通過隔膜在電解液中移動,電荷補償電子通過外電路移動,從而形成電流以供外部負載使用。鋰電池一般分為鋰金屬電池和鋰離子電池(包括鋰離子聚合物電池)兩大類。生產、使用、運輸或儲存過程中能引起鋰電池失效的原因主要包括:內部短路、高溫、過(電)壓,導致電池溫度達到一定程度后,觸發電池內部化學成分的物理分解和化學反應,進一步產生熱量、氣體,以致起火、爆炸,產生危險性。 常見的鋰電池及其型號 1. 紐扣形鋰金屬電池:CR2032
2. 棱柱形鋰離子電池:602540
3. 圓柱形鋰離子電池:18650
廣分代理從事貨物運輸條件鑒定多年,可受理(含)鋰電池產品的貨物運輸條件鑒定、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、安全技術說明書(SDS/MSDS)、危險性公示標簽(GHS標簽)、鋰電池包裝件1.2米跌落測試等檢測鑒定。 送檢要求 (含)鋰電池產品的運輸鑒定送檢前請先將以下電子版文件發給我們審核(加鐘工企業微信,或發郵件zhongan@fenxi.com.cn),審核資料后會通知客戶是否能正常承檢,資料齊全后審核時間約為1~2個工作日。 1. 電池生產廠商質量體系文件(如ISO9001); 2. 與鋰電池樣品一致的UN38.3報告; 3. 由UN38.3報告的委托方在《鋰電池UN38.3測試報告使用授權書》蓋公章; 4. 委托方正確填寫后的《委托登記表(鋰電池帶鋰電池設備貨物運輸條件鑒定)》; 5. 委托方正確填寫后的《UN38.3概要申報表》,若有《UN38.3試驗概要》,則不需要再填寫申報表; 6. 鋰電池包裝件1.2米跌落測試報告。 7. 委托空運鑒定的,若鋰電池空運危險品規則IATA包裝說明PI 965和PI 968第IB部分的要求,還需提供包裝件3米堆碼測試報告。 8. 提供產品照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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